雖然現在談論罪已經變得不太合適,但聖經明確表示「所有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(羅馬書 3:23)。但從聖經的角度來看,罪到底是什麼呢?
首先,罪不僅僅是謀殺、強姦或搶劫。罪是沒有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,或做了我們不該做的事情。簡而言之,罪是描述任何未達到神完美標準的行為。因此,罪是你與神之間的障礙。就像光與暗不能共存一樣,神和罪也不能共存。
此外,罪也是我們與他人之間的障礙。你只需聽一聽你最喜歡的播客,就能理解這一點有多麼真實。我們生活在一個前所未有的艱難時代。
最後,罪是缺乏良善。因此,罪的特點是缺少某種東西,而不是它本身就是某種存在。正如上文所述,罪是與神和他人關係的破裂,而不是一種本質性的物質。
約翰一書 3:4-6
凡犯罪的,就是犯了律法,罪就是不守律法。你們知道他顯現出來是要除去我們的罪,凡是住在他裡面的就不再犯罪。凡是繼續犯罪的,就沒有見過他,也沒有認識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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